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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有關省屬企業: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山東省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水利廳 山東省氣象局
2020年4月30日
山東省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應急管理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中國氣象局《關于印發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結合全省尾礦庫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各方安全生產責任,著力提升尾礦庫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和目標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核心,落實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各項工作任務,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強化屬地政府領導責任、有關部門監管責任和尾礦庫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嚴格監督考核,建立政企聯動、部門協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機制,推動工作有序開展。
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按照尾礦庫等別和安全風險大小程度,區分輕重緩急,以尾礦庫“頭頂庫”(壩體外坡腳起至下游尾礦流經路徑1公里范圍內有3人(含)以上常住居民或重要設施的尾礦庫)為重點,合理安排工作任務和進度計劃,穩步推進。
因地制宜、綜合施策。堅持“實事求是、一庫一策”,對每座尾礦庫逐一分析研判安全風險狀況,研究確定針對性強、符合實際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綜合施策,確保實效。
(二)工作目標。
自2020年起,在確保符合我省經濟發展和產業政策規定的礦山正常建設開發的前提下,全省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嚴格加高擴容審批,杜絕產生新的“頭頂庫”。到2022年年底,尾礦庫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全面落實;進一步完善所有尾礦庫“一庫一策”安全風險管控方案,雙重預防體系有效運行;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基本形成;堅決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潰壩事故。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責任體系。
1.明確政府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實行地方人民政府領導干部尾礦庫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明確政府領導干部包保的尾礦庫企業名單。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第一責任人,班子有關成員在各自分管范圍內對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負領導責任。原則上,設區市人民政府承擔一等、二等、三等尾礦庫安全風險防范化解領導責任,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四等、五等尾礦庫安全風險防范化解領導責任。對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安全風險管控主體責任。(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明確部門監管責任。各級政府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產業規劃、立項審批、用地審批、安全監管、林地草原征用、河道保護、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方面壓實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全面推進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行政審批部門(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尾礦庫相關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尾礦庫用地審批、林地草原征用和閉庫后的復墾驗收等工作,并督促用地單位在臨時占用林地期滿后一年內恢復被使用林地的林業生產條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運行尾礦庫及其閉庫、回采期間安全監管,依法監督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工信部門負責尾礦綜合利用及新技術推廣。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在用尾礦庫污染防治的監督。水利部門負責尾礦庫涉及河道保護、水土保持方面的監管工作。氣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的氣象臺及時發布、更新、解除預警信號,并通報有關部門。財政部門負責統籌資金用于業務部門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要按照分級監管的原則,明確每一座尾礦庫的監管責任。省級部門主要負責政策制定、工作協調、監督檢查和新技術推廣應用等;市、縣級部門按照與同級政府承擔職責相對應的原則,逐一明確一名負責同志承擔包保責任。(各級應急管理、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氣象部門負責落實)
3.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尾礦庫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是本企業防范化解安全風險的第一責任人,對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工作全面負責。要按照尾礦庫等別和相關要求,配齊配強環保、安全、選礦等專業技術人員,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對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工作承擔相應責任。(各尾礦庫企業負責落實)
(二)強化源頭準入,嚴格控制尾礦庫數量。
1.嚴格實行總量控制。各設區市政府要根據本意見確定的目標并結合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安全生產、水土保持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要求,對本地區尾礦庫實施總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證緊缺和戰略性礦產礦山正常建設開發的前提下,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對符合我省經濟發展和產業政策規定且確需新建的,原則通過等量或減量置換的措施,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組成由行政審批部門牽頭,發展改革、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參加的聯審委員會,實行聯合立項論證或評估,從嚴把關,并出具由成員單位簽署的聯合論證或評估意見,審批意見要明確尾礦庫庫容、建設周期等。要實行尾礦庫基本情況公告制度,每年年初,各市要將上年度尾礦庫數量、名稱、地址、包保單位和包保責任人等信息,在當地政府網站或主流媒體上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各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嚴格準入條件審查。鼓勵新開發礦山項目積極采用新設備、新工藝以及全尾砂充填、尾礦綜合利用等措施,減少尾礦排放;確需配套新建尾礦庫的,嚴格項目立項、項目選址、河道保護、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審查。凡不符合產業總體布局、國土空間規劃、河道保護、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生態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新建尾礦庫應由有資質單位編寫《尾礦庫建設項目論證報告》,由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組織論證,通過后方可建設。嚴禁新建獨立選礦廠尾礦庫、“頭頂庫”、總壩高超過200米的尾礦庫;嚴禁在距黃河干流岸線3公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按照有關規定,新建四等、五等尾礦庫必須采用一次建壩方式。(各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指導)
3.嚴格控制加高擴容。要嚴格尾礦庫加高擴容工程項目行政審批,強化尾礦庫加高擴容項目工程勘察、安全評價、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凡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規定的,一律不予批準。嚴禁批準“頭頂庫”、運行狀況與設計不符的尾礦庫加高擴容項目。(各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指導)
(三)強化責任落實,有效管控尾礦庫安全風險。
1.全面評估管控尾礦庫安全風險。縣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級監管、屬地為主的原則對無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和安全風險評估,并登記建檔。要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明確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尾礦庫企業要深化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構建源頭辨識、過程控制、持續改進、全員參與的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各尾礦庫企業要強化安全風險動態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編制安全風險管控方案,明確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尾礦庫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狀態,要盡量降低庫內水位,確保尾礦庫干灘長度、安全超高、調洪庫容、浸潤線埋深等主要運行參數及排洪系統始終滿足設計要求。(各縣級人民政府和相關尾礦庫企業負責落實)
2.著力防范化解“頭頂庫”安全風險。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要將“頭頂庫”作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點對象,在2016年至2018年非煤礦山轉型升級、尾礦庫專項整治和2019年安全現狀評估工作基礎上,對轄區內“頭頂庫”安全條件及周邊情況進行一次再評估、再排查。對于前期治理完畢但本質安全水平沒有明顯提高的“頭頂庫”和新排查出的“頭頂庫”,要督促企業進一步完善治理方案,細化治理措施,大力采用閉庫銷號或升級改造、尾礦綜合利用等方式徹底整治治理,原則上2021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務。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治理的,應當報經相應的應急管理部門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頭頂庫”企業每年要對“頭頂庫”進行一次安全風險評估,及時消除各類隱患。尾礦庫下游1公里范圍內不得新設置居民區、工礦企業、集貿市場、休閑健身娛樂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因公路、鐵路以及其他項目建設導致尾礦庫成為“頭頂庫”的,由項目建設單位或相關責任人出資對尾礦庫進行治理。(各市人民政府和相關尾礦庫企業負責落實,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指導)
3.建立完善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尾礦庫企業要建立完善在線安全監測系統,并確保有效運行。到2022年6月底前,濕排尾礦庫要實現對壩體位移、浸潤線、庫水位等的在線監測和重要部位的視頻監控,干式堆存尾礦庫要實現對壩體表面位移的在線監測。要建立完善全省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信息平臺,實現監管部門與尾礦庫企業在線安全監測系統的互聯互通,并接入省災害風險綜合監測預警信息平臺。應急管理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重大安全風險會商研判機制,針對臺風、暴雨、連續降雨等極端天氣,建立健全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向企業發出預警提示信息,督促企業做好應急準備。(各市、縣人民政府和相關尾礦庫企業負責落實,省應急廳牽頭指導)
4.完善尾礦庫應急管理機制。尾礦庫企業要切實完善潰壩、漫頂、排洪設施損毀以及地震、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向從業人員和下游居民公布。下游存在居民區的,要建立應急警報系統,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確保上壩道路、通信、供電及照明線路可靠和暢通。嚴格執行應急值班、專人巡查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迅速報告。各市、縣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強化與企業應急預案的合理銜接;定期組織尾礦庫企業與政府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及下游居民聯合開展應急演練,切實增強應急聯動響應能力。消防救援隊伍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要將尾礦庫事故救援納入重點設防范圍,加強針對性訓練和裝備配備,提高專業救援能力。發生潰壩、漫頂以及地震、山體滑坡等突發事件,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加強協同聯動,采取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避免或者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各市、縣人民政府和相關尾礦庫企業負責落實,省應急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指導)
(四)強化綜合施策,切實減少尾礦庫存量。
1.加強尾礦庫閉庫治理。省政府年內組織制定尾礦庫閉庫銷號管理辦法,所有已完成閉庫治理的尾礦庫,均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公告實施銷號。公告銷號后不得再作為尾礦庫進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礦。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的尾礦庫以及許可證未延續、停用時間超過3年的尾礦庫、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必須在1年內完成閉庫治理并銷號。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閉庫銷號的,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各縣人民政府和相關尾礦庫企業負責落實,省應急廳牽頭指導)
2.強化銷號尾礦庫土地綜合治理。尾礦庫企業要嚴格落實已編制的土地復墾方案要求,及時向項目所在地自然資源部門申請驗收。利用閉庫銷號后尾礦庫的土地建設其他項目的,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報經相關部門批準,依法依規辦理有關用地手續。對列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的尾礦庫用地擬變更用途或者其土地使用權擬收回、轉讓的,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依法采取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或修復等措施,使其達到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各市、縣人民政府和相關尾礦庫企業負責落實,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指導)
3.穩妥推進尾礦資源綜合利用。加大政策引導和支持力度,積極推廣尾礦回采提取有價組分、利用尾礦生產建筑材料、充填采空區等尾礦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鼓勵企業通過尾礦綜合利用減少尾礦堆存量,從源頭上消除尾礦庫安全風險。在尾礦產生和堆存集中的地區建設一批尾礦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尾礦回采再利用工程要符合安全要求,嚴格按照經審查批準的回采設計實施,確保安全。對尾礦資源的再利用,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由采礦權人實施,無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由尾礦再利用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無生產經營主體也無回采單位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單位在1年內完成治理。(各市、縣人民政府和相關尾礦庫企業負責落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指導)
(五)強化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1.突出重點,嚴格監管執法。將尾礦庫納入安全生產年度監督執法計劃,實施執法檢查,聚焦重大隱患加大“頭頂庫”、停用庫的專項執法力度。強化汛期等關鍵時段尾礦庫執法檢查頻次和力度,每年汛期前2個月內要組織重點尾礦庫全面診斷檢查,確保各項防汛度汛措施落實到位。濱州、聊城等轄區內有尾礦庫的沿黃城市要高度重視黃河流域尾礦庫的安全監管工作,強化對尾礦庫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應急廳牽頭指導)
2.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未批先建、惡意規避審批、不按批準的設計施工或排尾、擅自加高壩體、擅自改變筑壩方式、發生重大變更不履行報批手續、停用時間6個月以上尾礦庫擅自啟動使用”等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尾礦庫企業,要依法依規采取吊銷證照、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從嚴追責等執法措施,嚴防因違法違規行為導致尾礦庫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應急廳牽頭指導)
3.嚴厲打擊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對于未取得立項、環保、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用地等合法手續的尾礦庫,以及非法占用河道的尾礦庫,由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組織予以取締。對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責令停止建設并依法予以處罰。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原行政許可文件規定的情形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論證,采取改進措施,并依法報原審批部門批準或備案,未報批或報備的,依法予以處罰。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向水庫、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礦的行為。(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指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統一領導全省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各市、縣人民政府按屬地監管原則和有關工作分工,負責工作落實。要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統籌協調,精心組織安排,將工作任務分解細化到具體部門,并督促相關部門抓好落實。省應急廳牽頭推進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氣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認真履職,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廣泛宣傳引導。充分運用輿論宣傳渠道,加大對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知識的宣傳力度,特別是要組織“頭頂庫”企業從業人員及周邊居民觀看尾礦庫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增強從業人員及周邊居民風險意識,了解風險知識,凝聚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的共識。及時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和典型案例,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引導形成全社會共抓共治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資金投入。尾礦庫企業必須加大安全投入,確保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有效落實。各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將尾礦庫作為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工程的重要內容,統籌資金支持和引導尾礦庫企業防范化解安全風險,特別是加大對“頭頂庫”治理、尾礦綜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對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成效顯著的市、縣,省政府有關部門將研究給予必要支持。
(四)強化監督考核。省政府安委會將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情況納入對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考核的內容,各市人民政府也要將該項工作納入對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考核的內容,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按期完成,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強化公眾參與,健全舉報獎勵制度,暢通舉報渠道,鼓勵公眾對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